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