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百八十条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