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编 物权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百一十四条 第二编 物权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