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编 物权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百二十八条 第二编 物权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