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编 物权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编 物权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