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第一百八十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