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