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