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附则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附则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 被引用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2021)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