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目录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