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十四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九十三条 目录 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