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九百二十二条 第三编 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九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