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 第六十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现有民办学校,是指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民办学校。 引用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 第九章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