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