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