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