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二章 设立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设立 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