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二百六十五条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