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九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十八章 目录 第二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