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九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