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