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