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 目录 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