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六条 第十四章 目录 第一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