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 第十三章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