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