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