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 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一百零四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