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二百七十条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第二百七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 第二百六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