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