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二十三条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鉴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