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