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 第八章 费用和公报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9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费用和公报 第五十八条 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品种权申请的同时缴纳申请费,也可以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按照规定应当缴纳测试费的,自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放弃。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