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七章 费用和公报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费用和公报 第五十三条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品种权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品种保护办公室的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审查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