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六章 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期限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期限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并整齐清晰。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只限单面使用。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