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0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照片有利于说明申请品种的特异性;

申请品种与近似品种的同1种性状对比应在同1张照片上;

照片应为彩色,必要时,品种保护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黑白照片;

照片规格为8.5厘米×12.5厘米或者10厘米×15厘米;

关于照片的简要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