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年) 第六章 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三十八条 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宣告品种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植物新品种侵权的判决、裁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植物新品种侵权处理决定,以及已… 依照前款规定,品种权人或者品种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受让人返还使用费或者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品种权人或者品种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受让人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