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 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 申请品种权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请求书、说明书和该品种的照片。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