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七十七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