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七条 国家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划定为公益林。未划定为公益林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属于商品林。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