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