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200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三条 不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休闲活动或者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