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2009年) 第五章 文明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文明 第四十一条 明礼诚信,在社会交往中尊重、理解、关心他人,讲诚实、守信用、践承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