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9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将检察官调离检察业务岗位:

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按规定实行任职交流的;

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的;

因违纪违法不适合在检察业务岗位工作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