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检察官的职责: (一) 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 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 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