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 第五章 任免 第十二条 检察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五章 任免 第十二条 检察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