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对于《档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经国家档案馆报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