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