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