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 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第十四条 国家对核设施的选址、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布局。 国家根据核设施的性质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对核设施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 目录 第十五条